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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都有某個程度的暴露狂。不段的用文字,照片暴露出自己的隱私來博取陌生人的同情。我想有百分之90的blog版主所期待的觀眾都是與自己不相干的人們。期待被重視,期待被觀看。他人(毫無相關的外人)的窺視,帶給被觀看的主體無比的興奮。正如舞台上賣力演出的演員一般,只是演出的戲碼是似真似幻的生活。

我們都是網路暴露狂。



我個人的blog,個人版,新聞站....etc類似網路商品至少不下十個。真正再用的也沒幾個。從前都習於完全表露自己的身份(喜於被窺視),但後來發現被窺視所帶來的不只是單純的快感,在人慢慢改變的同時,隨之而來的是不適與不方便。人老了,秘密也漸漸多了。還是說,大眾的胃口被養大了養野了。在網路完全普及的同時,他不再保有完全的匿名性,網路不只是少數人解放的平台,而是大多數人的棲息地。identity逐漸明朗而清晰。言論不再是可以放任狂妄無為了。在這個時候,個人版上的絕對主權已經消失。開放的不只是文字照片,更是妳個人的身份。有了責任也少了自由。



我在開這個blog的同時,是希望保有他完整的匿名性(hope so)。有些事情畢竟不是能完全公開正當的。縱使它合乎人性長哩,但是縱使規定是再怎麼樣的無理,規定就是規定,清楚明白的白底黑字不是輕易可以改變的,違反了,就有他的危險性在。有些是我無法見於我現存生活圈的事物,他們存在,更是我這個人的面像之一,卻無法將他攤開於世人之前。我又不甘於把它完全抹滅,畢竟那是我,它們也有存在的正當性。於是,我決定以這樣的方式讓它出來呼吸。



不知道這個blog會持續多久(我是個沒有毅力的小孩)



在暴露心理作祟之下,沒有觀眾還是會缺乏動力的........哈



我是希望藉由這個blog可以把一些存在卻沒有人敢大聲說出口的事情攤開來。並重新檢視這些事情。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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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oriloz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